據TechCrunch報道,加州公共事業(yè)委員會授予Waymo(谷歌母公司Alphabet旗下自動駕駛部門)許可證,Waymo發(fā)言人在一份聲明中提供了一些關于公司打算如何以及在何處使用該許可證提供了一些提示。
發(fā)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說:“CPUC允許我們參與他們的試點項目。這是我們最終擴展并為更多加利福尼亞人提供獲取自動駕駛技術的機會的下一步,就像我們在Metro Phoenix中逐步完成Waymo One一樣?!?/FONT>
CPUC的批準不同于加州機動車輛管理局在該州測試自動駕駛汽車的許可。目前已有超過60家公司擁有在該州進行測試的許可證。
相反,這使Waymo獲準使用是其自動駕駛車輛克萊斯勒Pacifica混合動力小型貨車,最終是捷豹I-PACE電動車來運送人員。該公司仍面臨一定的限制,它不能收取費用,車輛必須有安全駕駛員。Waymo還必須向CPUC提供有關旅客總里程和安全協(xié)議的信息。
CPUC還給Waymo一個豁免,允許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創(chuàng)業(yè)公司使用第三方公司承包安全操作員。Waymo在一封信中要求獲得豁免,即該公司的測試駕駛員團隊將包括一些全職的Waymo員工,但運營和擴展一項實質性的試點項目,需要大量的司機參與,而通過Waymo經驗豐富且專業(yè)的第三方人員配備提供商,他們能夠更加有效地參與進來。
Waymo確認所有測試駕駛員都要通過其專有的駕駛員培訓計劃。Waymo不是第一個獲得許可證的公司。早在12月,Zoox就獲得了CPUC 的首批許可證。Pony.ai和AutoX也獲得了許可證。
Waymo多年來一直在加利福尼亞州測試自動駕駛汽車。但它的第一次乘車服務始于亞利桑那州,因為這個州對公司的監(jiān)管力度較小。Waymo在亞利桑那州的Chandler開設了一個技術中心,并于2016年開始在那里進行測試。從那時起,該公司已加快測試并于2017年4月啟動了早期的乘客項目計劃,作為邁向商業(yè)部署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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